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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针头孢要了女子的命 6旬老汉非法行医被判刑
释义
    一女子拿着头孢针剂到一家小诊所注射,不料输液后出现药物过敏,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1月3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经该院一审、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小诊所行医的张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近8万元。
    6旬老汉张某只有高中文化,案发前在大湾开了一家私人小诊所。
    2012年12月16日晚,一名30多岁女子来到张某的诊所,说身体不舒服,想打针。随后,张某未给女子进行皮试,便拿着头孢曲松钠给其进行输液。没想到,女子输液后出现过敏反应,并导致休克、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鉴定,死亡女子是因输液的头孢曲松钠药物过敏所致。经查,张某并无医生执业资格,也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属于无证经营。
    去年8月6日,天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决张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近8万元。
    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
    去年10月29日,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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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