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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回转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释义
    一、执行回转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执行回转的法律规定有以下内容: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二、执行回转的时间是多长
    法律网提醒您,执行回转有期限限制,该期限一般可参照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期限。即当事人在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申请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予以执行,否则当事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的申请。因此执行回转也可由法院依法在该期限内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执行回转的程序
    执行回转的程序:具备执行回转条件的,法院应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
    1.法院作出执行回转裁定。
    2.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
    3.当事人对执行回转裁定不服可提出执行异议。
    4.执行回转适用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也应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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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