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 |
释义 |
一、哪些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 二、多份离婚协议的效力怎样认定 1、存在多份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往往会存有一个误区,认为在存在多份离婚协议的情况下,最后的一份肯定会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其实不然,离婚协议因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与合同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较大的不同。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该条款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已经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完离婚手续,且该离婚协议已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进行了备案。 2、当事人虽然存在多份离婚协议,但最终未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则多份协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不管是基于什么样的离婚原因,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一般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方面作出适当的让步,但该离婚协议或者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是以当事人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调解离婚为前提的。 如果双方最终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离婚时一方翻悔不愿意按照原协议履行,原离婚协议所附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不能成就,对当事人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哪些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的相关内容,离婚协议是否有效需具备以上三种条件,同时离婚协议是有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只有离婚之后协议内容才会生效,若还没有离婚,则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虽然未离婚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是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所以未生效的离婚协议还是有一定作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2]《婚姻登记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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