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如何界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释义 | 法律网网友咨询:本人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请问单位主动解除合同后 应该给予本人补偿吗? 黑龙江哈尔滨薛建强律师回复:根据您叙述的情况,由于您和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意味着单位不能和您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属于违反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法律网网友咨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说用人单位在已给劳动者购买了社保的情况下,如劳动者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可按正常程序解雇劳动者? 广东东莞曾永前律师回复: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 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广东广州吴寿长律师回复:单位还是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只不过条件比较苛刻,且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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