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找不到欠款人 也能起诉索债
释义
    事件回放
    2000年,家住通州新华区的胡女士经过朋友认识了河北老乡黄某,后来两人关系一直很好。
    2007年底,黄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胡女士借了2万元,当时给胡女士写了借条。后来黄某生意失败,去深圳打工,胡女士想着自己和黄某关系不错,便没有追要欠款。
    现在一年多过去了,胡女士想起欠款的时效一般是两年,便给黄某打电话,这时才发现黄某的手机已经停机,胡女士经多方打听也没有黄某的消息。胡女士来到通州新华司法所咨询:找不到黄某,自己还能起诉吗?
    司法解答
    通州区司法局马波涛: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7: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