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了想离婚了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结婚了想离婚了怎么办理 离婚只有二种方式: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诉讼来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应由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并带上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办理离婚登记的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的,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向法院起诉时,主要应该提交: 1、诉状; 2、双方及小孩的身份证明材料; 3、结婚证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4、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材料; 5、需要法院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证据及清单。 ![]() 二、离婚的后果 人身关系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 子女抚养关系 1、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故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财产关系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结婚了之后想离婚是有两种方式的,一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即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结婚了想离婚了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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