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可以公证房产吗 |
释义 | 一、没有房产证可以公证房产吗 没有房产证不可以公证房产。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不予公证。原则上房产证是证明房子所有权的最重要的证明材料,没有房产证,公证机构无法证明房子归属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除非有购房合同等佐证,否则很难公证。 法律依据:根据《公证法》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二、房产买卖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买卖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售共有房屋的,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5.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三、房产买卖公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房屋买卖进行公证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的期限是永久的,但仅限于房屋买卖的行为。如果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公证就失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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