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农民工进城务工,用人单位未付工资,开具欠条后人间蒸发,农民工在近一年时间里为讨欠薪而无数次奔波、辛苦,眼见讨要欠薪无望后,求助法律援助,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终于农民工讨回了被拖欠一年的工资,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利。 2008年初,李某、卢某康、王某平、伍某、叶某、张某共6位农民工相继来到卢某康在被告重庆市翔宇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佳城装饰分公司打工,打工后不久公司陆续拖欠或扣压六农民工的工钱,打工到年底仍未付清,还打欠条,2008年12月12日,对六位农民工分别开了7500元、6500元、4725元等6张欠条欠下工钱共计39925元。之后分公司经理突然消失,分公司继而歇业,农民工多次讨要工资无望,一年里,李某、卢某康、王某平等六位农民工又多次到劳动、信访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未结果。在万般无奈之下,2009年11月11日来到大足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如不及时处理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于是立即成立了办案小组,并指派法律援助工作者赵志强、陈利平负责承办此案。 认真收集有关证据,弄清事情的详细经过后,认为分公司虽然歇业,但其设立的总公司对欠薪一事负有垫付之责,于11月24日,一纸诉状将佳城装饰分公司及其总公司—重庆市翔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支付。12月21日,大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法律援助工作者赵志强、陈利平举示了大量的证据足以证明总公司对此应负有的民事责任,应立即支付民工欠薪,法庭采纳代理人的一些观点和意见,日前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重庆市翔宇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佳城装饰分公司支付给六位农民工欠薪(劳动报酬)共计39925元,限5日内付清,若不能履行时,将由赔偿能力的重庆市翔宇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一起拖了农民工一年的工资纠纷,通过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努力,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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