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嘱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房屋遗嘱继承不一定要公证。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很重要,公证可以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的遗嘱无效。相对各种合法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并非只有通过公证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立遗嘱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处分的财产是否为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房产遗嘱公证手续为: 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遗嘱拟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遗嘱书、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相关的婚姻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 五、制作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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