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合同的预付金可以退回吗 |
释义 | 委托合同的预付金可以退回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赋予委托合同当事人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据该条规定,物资中心依法可以无故解除其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 其次,必须明确委托合同因委托人行使解除权的法律后果。委托合同一方当事人依法有权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但并不意味着其不必承担因委托合同解除所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或民事责任。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委托人解除合同后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有两项: 一是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中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依照该条委托人报酬支付义务的规定,委托合同的解除不是由于受托人的过错,委托人原则上支付的报酬应与受托人完成的委托事务相适应。据此,委托合同提前解除后,受托人未完成的委托代理事务所对应的报酬,委托人无须支付。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或受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这个时候如果不想继续委托的话,那么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预付金是可以退回的,并且这个时候也没有完成代理事务。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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