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应承担哪些责任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卖方违约仲裁 既然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卖方却不交房子,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就构成了根本违约,买房就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你们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条款,应当首先按照违约条款进行赔偿,如果当初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的条款,那么你们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所以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如果有违约条款的,就按照违约条款来,如果没有条款的法院会自由裁量。 1、与卖方协商,如果无效可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房屋买卖,并要求仲裁或诉讼费用由对方支付。 2、卖方违约,将你已支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给你,并且赔偿双倍定金做为违约金(如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照违约金赔偿,二选一)。但不能再继续要求卖方将房子买卖,合同解除。 二、房屋买卖卖方违约应承担哪些责任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赔偿买方。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三、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房屋买卖卖方违约应承担哪些责任"等相关法律知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不管是哪一方违约,都需要按照法律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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