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孤儿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孤儿需要具备如下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九条之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无特殊困难和年龄差距不满40岁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规定了,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以下限制:1、不满足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2、不满足收养子女的一般性规定的;3、收养孩子的人数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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