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后肇事逃逸致人轻伤如何处罚 |
释义 | 有些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受害人的死活不管不顾直接离开事故现场,很有可能导致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救助死亡,当然致人轻伤的情形也较为常见,你知道酒后肇事逃逸致人轻伤应该如何处罚吗?下面就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 ![]() 一、酒后肇事逃逸致人轻伤如何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而致人轻伤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但由于未发生重伤以上交通事故,因此尚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酒后驾车如何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高于20ml),《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前的处罚规定是暂扣1到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修改后,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高于80ml),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前处暂扣3到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行政拘留15日处罚修改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危险驾驶罪”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即“醉驾入刑”。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重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累犯的处罚规定。因饮酒驾车在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记录系统留下记录后,若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就将按“累犯”处理。“第一次和第二次之间没有一个时间间隔。首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记录没有清零时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时限一般为两年,即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酒驾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七)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首先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次因为是轻伤,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必上升到刑罚。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陆法律网免费在线咨询。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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