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吃一堑长一智!唉……”日前,从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303办公室里,传出接二连三的叹气声。这是怎么了?“醉酒,再加上无证驾驶超标电动三轮车,这样的交通事故目前在我县还是首例。”事故中队副中队长童峰峰正在处理这起交通事故。他说,电动三轮车也不能酒后驾驶,希望借此给广大司机朋友提个醒。 2月25日晚,鲍某去新世纪大酒店参加婚宴。19时许,酒足饭饱的他走出酒店,开上电动三轮车,就往家里赶。“当时我是沿外环路自东向西行驶,开了一段路后发现车道开错了,开在了外环路南侧机动车道逆向车道。”鲍某说,他当时以为前面不远处就是气象北路,只要看清楚前方来车就好了,于是继续前进。19时15分许,鲍某驾驶着电动三轮车沿外环路逆向行驶至新世纪北侧路段时,突然看到前方有一个人影过来,由于距离太近,鲍某来不及采取措施,车头就撞到了行人身上。被撞的是个老太太。 接到报警,童峰峰立即带着值班小组赶到事故现场。“你是不是喝酒了?”童峰峰一下子就闻出鲍某身上浓浓的酒味。“朋友儿子结婚,喝了点酒啊。”鲍某说,喝喜酒嘛,蛮高兴的,他喝了大约半瓶的“海之蓝”白酒。经检测,鲍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值。 经审讯,鲍某未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目前,鲍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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