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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生下孩子罚钱吗
释义
    一、离婚后生下孩子罚钱吗
    如果符合生育孩子条件的,没有超生的,不会罚款。如果已经超生的,会被罚款,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二、收取社会抚养费的依据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什么时候支付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离婚后生下孩子罚钱吗”的相关内容。离婚后生下孩子,具体要看有没有违反国家生育规定,如果是合法范围内是不罚钱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者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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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