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个人信息、所交易的房屋产权归属及其他房屋信息、买卖房屋的价款以及付款方式与时间、房屋交付与转移登记事项、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内容即可。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