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征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草稿)意见的通知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10年09月27日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我们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起草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和《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草稿)。现将两个文本修订草稿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0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形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dcfxd@mail.cin.gov.cn. 2、通过信函形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邮编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地产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草稿) 附件2、《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草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草稿) 附件下载: 《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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