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规定一周上几天班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一周上几天班 国家劳动法规定,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的制度,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安排劳动者休息一天,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每日不得一般不超过1小时,情况极其特殊的,需要保证劳动者健康的情形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加班支付加班费,并与劳动者及工会协商一致。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一周上几天班”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至少安排劳动者每周休息一天,但需根据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进行计算,只要不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每周不超过44小时工作时间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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