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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际仲裁案件中的程序性关键步骤是什么
释义
    一、国际仲裁案件中的程序性关键步骤是什么
    1.先去申请仲裁,做好答辩并提出反诉。申请人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并且预缴仲裁费。
    2.组成仲裁庭。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各自仲裁员名册中指定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若双方当事人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20天内没能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那就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开庭审理案件,但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也认为不必开庭审理的,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
    4.作出裁决。仲裁庭需要在组庭后九个月内做出仲裁裁决书。在仲裁庭的要求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认为确有必要和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延期。
    5.执行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要依照裁决书写明的期限自动履行裁决,仲裁裁决书要是没有写明期限的,应当立即履行。
    二、国际仲裁裁决的特点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仲裁是国际贸易中解决争议的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钟的一种。其具有以下特点:
    1.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无法定管辖权,如双方当事人无仲裁协议,一方不能迫使另一方进行仲裁。
    2.处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指定。
    3.仲裁员熟悉国际贸易业务,处理问题时能够更多地考虑国际商业惯例,比较切合实际和迅速,收费较低。
    4.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裁决也不像法院那样公布出来,因此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贸易关系损害较小。
    
    三、国际仲裁裁决书的效力是什么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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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4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