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规定无固定期辞退员工怎么算 |
释义 | 一、劳动法规定无固定期辞退员工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并未规定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属例外情形,因此用人单位在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并不需要对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法外开恩”,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免死金牌”。 ![]()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 两者比较大的一个区别可能就是: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在出现劳动法第39/40/41条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当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上述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劳动法规定无固定期辞退员工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