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房购买产权的问题
释义

        我是浦东新区的。公房要购买产权。房子里户口有我,我姐姐,我父亲三个人(母亲去世),房子39平方,产权证上要写三个人的名字。

    其他一切都已经办好,钱也付掉了,再去浦东新区房产中心(崂山西路201号)交资料的时候被告知,三个人,39平方,人均不到14平方,不得办理产权,问他们这是哪里得法规,告之没有该法规,就是上面说不能办,要办只能写两个人得名字。

    经过今天的再次询问,被告之:陆家嘴地区现在禁止交易,禁止人均不到14平方办理产权。该通知是土地建设局的内部文件,今年2,3月份开始实施的。至于原因和目的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重新开放交易和办理产权他们也不知道。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询问土地建设局?向更上级部门投诉?

    他们这种内部文件有法律效力吗?



    回复:这种土地建设局的内部文件属于部门规章是有法律效力的

    按照他们给出的建议协商后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吧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9: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