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是否分割信托财产 |
释义 |
一、离婚时是否分割信托财产 只有当受益人主体资格消灭时,信托关系才终止,才须对信托财产进行重新处置。在夫妻以共同财产设立信托的场合下,夫妻双方是委托人,信托财产如何处置主要看受益人是谁。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一方,则信托财产仍由受托人管理,不存在分割或重新处置的问题。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之外的第三人(如子女),则情况相同。如果受益人是夫妻双方,则离婚影响到的是收益的分派,对信托财产本身并没有影响,因为共同受益人的离婚与受益人死亡、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等主体消灭的法定情形不同,不影响信托财产的处置。 ![]() 二、信托财产如何分割 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的归属次序是:信托文件规定的人、受益人及其继承人、委托人及其继承人。 总而言之,信托财产收益如何分割,受益人的事先确定可以被视为是对财产收益的一种约定安排,因此,在离婚分割信托收益时,必须以此约定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特定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时是否分割信托财产的相关问题解答内容,只有当受益人主体资格消灭时,信托关系才终止,才须对信托财产进行重新处置。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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