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案情介绍】 王家村有两户养鱼专业户,甲家和乙家,其鱼池相邻。一年夏天,因天气变化,甲家鱼池中的鱼跃入乙家鱼池,当场有村人所见,一共跃入了23条鱼。甲家要求乙家返还该对条鱼,乙家认为,该鱼是自己跃入其鱼池之中,拒绝返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题】 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评注】 本案涉及民事法律事实问题。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法律事实,只有为法律所规定或承认并能产生实。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与人的意志有关,也才在,只存在于主观之中而不表现于外界的意后括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1)所谓事件,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又称自然事实。 (2)所谓行为,指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按行为状态,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此外,的民事法律后果。本案中,因天气变化,甲家鱼池的鱼跃入乙方的鱼池之中,为民法上的事件,此事件引起了甲家和乙家的财产关因此,乙家应返还甲家因此所受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