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条件 |
释义 |
一、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条件 农村集体土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只能流转。具体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二、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交易注意事项 1、除“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续签。 2、必须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等理由擅自改变原有耕地的农业用途。 3、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主体只能是农民集体。不过,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逐渐成立及完善,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管理公司等具有市场法人资格的主体作为入市实施主体代表农民集体行使所有权,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三、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种: 一是行政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行为,要没收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所得,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非法所得50%以下罚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要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非法转让已划拨方式取得的使用权的,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二是党纪政纪责任。首先,非法转让土地的责任人如果属于公务员或者其他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应给予行政处分。根据15号令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另外,违法行为当事人为中共党员的,还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三是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非法转让土地行为达到一定情节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规定了情节严重的五种情形:一是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二是非法转让、倒卖一般耕地10亩以上;三是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四是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五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以上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私自买卖,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组织的。如果私卖土地,则该土地买卖合同无效,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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