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
释义 | 由于不动产的属性,房屋这一类的不动产按照法律规定都需要当事人进行产权登记,如果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是不可以对抗第三人的。那么,不动产登记证明如何办理呢?这是现在很多人疑惑的地方,接下来法律网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不动产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一)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国土资源局所提出登记申请。 (二)提交资料:查询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材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申请,应提交本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应当提交经过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实行统一登记,将更好地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不动产权证吗 不是的,两者有区别的。 (一)《不动产权证书》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三、不动产证与房产证区别是什么? 一般来说,大家都知道买房需要办理房产证,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对不动产证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对这两证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不动产证全称为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权利人享有土地与房产的权属凭证。 (二)房产证即《房地产权证》,主要是指购房者与售房者通过交易,并且签订合同后,依法办理而取得的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书,从而能够对房屋享有全部的处置权。目前,在全国已经正式铺开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所以现在过户后办理的都是不动产权证书,也就是说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成一本证书。 法律网小编温馨提示:不动产因为涉及的金额通常是比较大的,所以有条件的都最好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明。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如何办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大家。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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