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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的内容
释义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人们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行政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那么,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的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的内容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有: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二、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是怎样的?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的活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也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另外,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为了提高办理治安案件的效率,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当场处罚程序。但即使是在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况下,人民警察也应当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当场填写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三、处罚决定书几日内送达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的,应该当场交付给被处罚人,不能当场交付的,应该第二日内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六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的内容的介绍,由上述可知,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必须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处罚执行等重要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拓展阅读
    
  • 行政处罚决定书诉讼程序
  • 从立案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限
  • 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变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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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