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需要抵押登记吗 |
释义 |
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肯定是需要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的吗,那么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需要抵押登记吗?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需要抵押登记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需要抵押登记。如果不动产抵押没有登记的,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未设立。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申请。由于不动产担保权属私权,各国立法均规定,无论是不动产担保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涂销登记,还是顺位登记、预登记等,都必须由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不得依职权为之。
2、审查。各国立法均规定,登记机关接到当事人的申请书后,应当在法定的期间内,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但如何审查?各国立法主张不一。大体来说,有两种做法:
3、公告。不动产担保登记前,是否需要进行公告?各国立法对此态度不一
4、登记。无论是采登记要件主义,还是采登记对抗主义,各国立法均规定不动产担保的变动应当登记,只不过登记的效力不同而已。除登记内容外,许多国家的不动产登记法还对登记簿的纸张、不动产担保登记的位置,登记字迹的涂改乃至登记官员的选任与回避等问题均作了详细的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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