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农村房屋确权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一、民法典农村房屋确权需要哪些证件 1.民法典并未详细规定农村房屋确权需要的证件,但确权过程通常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关键材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通过法定登记程序才能发生效力,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具体范围和办法则由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 3.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这些材料构成了确权的基本要素。 二、农村房屋买卖的合法条件 农村房屋买卖的合法性取决于四个条件: 1.购房者的主体资格,必须是村民集体成员; 2.卖房者的主体资格,须拥有对房屋的处分权; 3.购房者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村民一户仅限一处宅基地; 4.须经村民委员会同意。 这些条件确保了买卖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止了非法占用宅基地等违法行为。 三、确权与买卖的法律支持 1.民法典虽无具体规定农村房屋确权所需证件,但确权与买卖均要求合法程序和条件。 2.确权需要宅基地权属证明等材料,而买卖则需满足四个法定条件。 3.面对物权归属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提出物权确认请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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