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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
释义
    一、刑事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
    指定辩护适用的情形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指定辩护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定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指定辩护的情形如下: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等等。
    在当今的中国,还是有很多人遇上官司后,觉得请律师没有必要,认为案件是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实际上律师不仅仅能为我们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而且能够为我们争取最大的权益,同时在聘请律师方面一定要及时,别等到亡羊从记得补牢。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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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6: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