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请求中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
释义 | 一、仲裁请求中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仲裁中无法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 补缴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解。一般工作人员都是通过打电话或者到企业商谈拖欠社保缴费情况。 2、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需要我们准备和搜集证据,证明自己与单位已经形成劳动关系,比如说工作服,工资单,人员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等一些能证明跟企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到当地社保局投诉处理即可。 3、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是否有效果,主要看实际情况。现在依然有很多企业为了能够生存,压榨员工个人权益,所以很多情况下我们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时更处于弱势一方,与此同时还要保障生活。 4、网费征收部门已经改革,原来是社保局征收,慢慢的会过度到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之所以进行社保费征收部门改革,大程度上可以保证企业按时足额给职工缴纳社保。以此来监督管理企业应该尽到各自的职责。 ![]() 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6、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三、工伤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由当地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 2、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申请的,应同时提交近亲属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属个人申请的应提交个人书写的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书中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伤害经过、受伤部位、伤害程度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动仲裁中无法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仲裁请求中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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