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企业清偿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债务企业清偿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企业清偿的顺序是企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依次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各项社保费用、补偿金;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欠税;以及企业的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照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二、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1.全额清偿的原则。这里的全额清偿是指对债务的全额清偿,不包括合伙人的权益,即清算人在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支付清算费用(即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人应得报酬、公告费、咨询费、诉讼费及其他因清算发生的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保险费用、合伙企业应缴未缴的税款后,确认合伙企业的财产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依法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将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全额偿付给债权人。这一原则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前提。如果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先合伙企业债权后合伙人债权的原则。清算人只有在全额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后,才能以所剩资产向合伙人返还其出资和分配收益。在清偿完合伙企业债务前,即使其财产具有向合伙人分配的余地,清算人也不得先向合伙人分配财产。 3.按照约定分配合伙企业财产的原则。在合伙关系中,协议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准则,是合伙人权利义务产生的依据,协议约定了财产分配办法的,企业清算完毕,即应按规定的办法和比例分配所剩财产,未约定办法和比例的,依据法律规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所剩财产。 ![]() 三、企业清偿债务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合伙的债务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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