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消法》给欲“剁手”消费者网购“后悔权” |
释义 | 2013年的光棍节,淘宝网销售额突破350亿,被网友称为“史上最强网购潮”,一时热闹的网购背后,许多人看着“消瘦”的钱包后悔欲“剁手”,网购维权也引起人们的关注。新《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给消费者送来难买的“后悔药”,给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梁山县工商局以网购狂欢节为契机,加强新《消法》的宣传,开启消费维权新时代。 小册子大智慧:新《消法》知多少 梁山县工商局印刷宣传册,在人员密集的广场、商场等地发放,重点宣传新《消法》几大亮点:欲退货,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买家需承担运费(定制的、鲜活易腐的、音像制品、软件、报纸等商品除外);遇欺诈,可获3倍赔偿;欲维权,消费者把维权证据发给消费者组织,足不出户即可维权;商品有无瑕疵,商家必须负责举证;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详细信息的应负责任;消费者个人信息受保护等条款,条条给力。这些将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让网购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小活动广宣传:侵权者“痛” 维权者“快” 该局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标语、网络、宣传栏等媒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采取送新《消法》进工业园、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开展普法讲座,让新《消法》走到群众中去,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对经营户进行走访约谈,普及新《消法》中强化的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提高经营户的自律性。 多交流促精通:维权学习不放松 梁山县工商局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新《消法》,重点学习新法明确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新设保护网购消费权制度、增设惩罚性赔偿额度及设立“公益诉讼”制度四大方面内容,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在培训过程中交流学习心得,并于11月14日上午组织人员通过工商总局举办的新《消法》宣传视频会议学习新《消法》,明确日后维权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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