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裁定如何认定 |
释义 | 再审裁定如何认定呢?关于这一问题,法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再审裁定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再审裁定如何认定 1、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上述裁定是因当事人形式上的诉讼条件不齐备而作出。例如,诉讼请求不明确将导致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此,裁定在生效后即产生了当事人不得再以同样请求、事由起诉的既判力,可以申请再审。况且,这也是当事人唯一的救济途径,应当予以保障。 2、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上述裁定的作出具有使一审裁判由不生效到生效的法律效果,并由此产生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的既判力,故可以申请再审。当然,除了可以对此裁定申请再审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对生效一审裁判申请再审来获得救济。值得一提的是,两者在管辖的法院上存在区别,前者是由二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查,后者则是由二审法院审查。 二、哪些判决和裁定不可以申请再审 1、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不可以申请再审。但是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中,如果对财产分割部分不服,可以根据民诉法第16章规定的程序,申请再审。 2、人民法院作出的大部分裁定,不允许申请再审。但是有四种类型的裁定除外,包括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和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这四种类型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3、通过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判,不可以申请再审。 4、对再审判决不服,是否可以申请再审,司法实践中一般区分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再审维持原审判决,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再提出再审申请。但是如果再审判决是原审法院作出的,则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另一种情况是再审改判,不服改判结果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如果再审判决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当事人就没有了再审的机会。 上文就是法律网小编对于再审裁定如何认定的相关解答,此外,再审案件的重新启动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而在再审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的选择不一定是在原法院进行,也可以在上级法院进行审理。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我们网站也提供在线咨询律师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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