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阴阳合同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房产阴阳合同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因此,房产买卖中的阳合同无效,阴合同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二、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效力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阴阳合同以虚报价格来逃避国家税收或骗取高额贷款损害国家税收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属于无效合同。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司法实践中,如签订的“阴阳合同”仅仅是虚假价格,则该价格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即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房产阴阳合同的目的 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通过“阴阳合同”少缴纳税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产阴阳合同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房产买卖中的阳合同无效,阴合同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具体合同纠纷可以找专业律师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零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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