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风险转移的方法 |
释义 | 一、投资风险转移的方法 投资风险转移的方法: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 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法律网提醒您,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 4.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即风险承担。 二、风险转移主要通过什么来实现 风险转移主要通过合同约定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五条 【迟延交付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六百零六条 【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 三、风险控制的程序是什么 1.风险的识别 风险的识别:是经济单位和个人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2.风险的估测 风险的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的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风险估测的内容主要包括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两个方面。 3.风险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方法分为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前者的目的是降低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风险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后者是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 4.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管理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收益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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