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夫妻财产协议书不公正有效吗 |
释义 | 一、婚内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公证有效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一)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婚内夫妻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张某某,男,汉族,身份证编号: 乙方:李某某,女,汉族,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年月日生育一子(邓某,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自结婚后一同共同经营,至今已经积攒如下各种财产,双方为了能够更好的经营事业和家庭,现将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婚内财产划分,划分后甲乙双方从此不在有任何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在今后所得的所有各种财产均为各自的婚内个人财产,由所得方自行处理; 任何一方所欠下的任何债务(包括自己私有和为子女或家庭使用),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均由欠债方个人进行偿还。同时如因一方自身原因致使第三方让另一方受到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损害,则责任方应双倍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一、首先下列财产归乙方所有: (1)、乙方从甲乙共同实物财产和存款中分得现金共计112万元人民币。 具体的支付方式为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现金30万元,剩余部分每月支付5万元(也可用价值5万元的货品冲抵,具体方式由乙方决定),支付时间为签定协议后的16个月内完成。如在该期间乙方要求购买房屋,则甲方在乙方购买房屋时在每月支付5万元的基础上,在提前先行支付12万元人民币给己方,作为其购房的前期款。 (2)、甲乙双方共有的某某市场二楼1号门市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所有,该门市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所有收益(包括已交押金)归乙方个人所有。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有乙方个人负担。 (3)、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的商品品牌中,“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归乙方继续经营。经营所得收益归乙方个人所有。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有乙方个人负担。 (4)、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的客户中,原812#及客户归乙方所有,另外乙方拥有餐饮、八一路、东三街的经营权,双方本着为家庭为子女的原则,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不得恶意杀价,不正当竞争。 (5)、在双方共同的房产中,乙方可免费使用一间作为仓库,面积为350个平方。同时在共同的办公设备中由乙方挑选三张办公桌、一台传真机、两台电脑及铁柜一套归乙方所有。 (6)、乙方现驾驶的轿车一部归乙方个人所有。 (7)、乙方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运用所分得的财产所得的所有收益归乙方个人所有。 第二、甲方拥有下列财产: (1)、甲方拥有建北8号门市一套(面积:1400平方、价值约)、东村4社厂房一套(面积:五亩价值:)、住房一套(价值)及门市一个,作为个人财产。 (2)、重庆四海有限公司归甲方所有。同时现有的台送货车辆及公司的办公设备也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的商品品牌中,甲方拥有“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的继续经营权。 (4)、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的客户中的客户归甲方所有。 (5)、甲方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运用所分得的财产所得的所有收益归甲方个人所有。 第三、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前,甲乙双方所有的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偿还。 第四、双方共同的子女邓某由甲方承担主要抚养义务同时甲方用个人财产承担邓宇所有的抚养费用。 第五、协议生效后乙方在3个月内将重庆四海有限公司法人资格转让给甲方。 第六、建北门市在甲方没有支付乙方112万元人民币完毕前,甲方不得抵押或变卖。 第七、如甲方不按上述约定支付乙方112万元,或违反上述约定,则建北门市归乙方所有。 第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今后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已进行婚内财产划分的事实,以保证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 乙方: 三、婚内财产协议书如何有效 婚内的财产协议书主要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实际上就是主要包括房产、工资收入、生产经营等所得、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家庭的收入,这些都可以约定哪些属于个人就可以了,然后双方认可之后签字,一式两份,双方保存,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内夫妻财产协议书不公证有效吗的相关知识,综上婚内夫妻财产协议书只要依法订立,表达了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不需要公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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