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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释义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具体操作流程是: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3、结清税款。
    注意事项: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资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盖章)。
    2、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盖章)。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四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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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2: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