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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委托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区别
释义   一、委托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区别
    我国《著作权法》第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即合作作品可能存在整体著作权与单立著作权的问题。整体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中可以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的部分的作者对该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
    由此可见,委托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区别在于,委托作品署名权属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合同约定,而合作作品署名权一般都是参与合作的人平均分配。如果说两者之间具有什么联系的话,委托作品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双方共同享有的,则与合作作品的权利分配一样。
    
       二、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委托作品,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报酬,由作者按委托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创作的作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
    所以,根据以上的规定,你们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问题,那么就应该是属于受托人即你的朋友所有。
       三、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确定   (一)一般情况
    合作作品是由两个人以上合作创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创作是一种智力活动,仅仅是出资,不能成为作者。这是合作作品与委托作品的重要区别。
       (二)共有人死亡时,著作权的归属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者享有。
       (三)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和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合作作品分为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和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品。《著作权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如甲乙合作写一本法学著作,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是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如甲乙共同为一首歌谱曲,该歌谱就是不可分割使用的。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发表,乙方执意发表,乙方有权发表。著作财产权的转让,须全体共有人同意。
    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作品署名权属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合同约定,而合作作品署名权一般都是参与合作的人平均分配。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委托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区别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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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