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护照的详细流程 |
释义 | 一、办护照的详细流程 办护照的详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二、护照期限是多久 护照期限是十年,护照持有人不满十六周岁的为五年。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三、护照的类别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护照的类别有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和海员证: 1.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可以申请申请普通护照。 2.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的,可以申请外交护照。 3.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申请海员证。 4.公民出国执行公务的,根据需要签发外交护照或者公务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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