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肇事罪主体是什么
释义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什么一般主体呢,也就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我国刑事责任能年龄为十六周岁。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交通肇事罪主体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交通肇事罪主体是什么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
    
    二、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区别要点: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仅有消极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行为。
    (1)有积极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①隐藏或者②遗弃;
    (2)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注意,对这种情形在不能证实具有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罪处罚。
    三、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构成交通肇事罪。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交通肇事罪主体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拓展阅读
    
  • 交通肇事的认定处罚标准是什么
  • 交通肇事罪有罚金吗
  • 交通肇事罪不起诉标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7: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