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 |
释义 | 网友咨询: 我是一名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到合肥找工作的时候租了一间套房。我们与房东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在我们住了五个月的时候,由于我们人数增多,不得已另求房屋,在征得房东的同意下,我们把房子给转租出去了,与需要租我们房子的人签订了一份转租合同。他们没有住满合同上所写的七个月(实际只住了二十几天),就要退房,合同上写到如果违约,应付按照年度总租金的百分之十向我们支付违约金,他们不支付,不承认合同所写内容,合同上写了他们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他们也签了字,我们签的合同生效吗?他们应要付违约金吗? 法律人士回复: 按照你所说的情况,转租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违约金规定也符合法律规定,他们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网小编认为: 转租合同是有效的。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例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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