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怎么办 |
释义 | 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当管辖协议对法院约定不明时,被告住所地法院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此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进一步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 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管辖法院的确认应遵循以下方法进行确定: 1、有无约定合同履行地(包括交货地)→无→由被告人住所地法院和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 2、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是否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任何一方即可,包括原被告)。 3、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不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实际履行→该合同履行地法院。 4、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论合同是否实际履行,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5、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未实际履行→该合同未实际履行地法院。 6、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7、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双方当事人未约定管辖该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在实践中,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的情况比较常见,但一般解决都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特殊情况,则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法律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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