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子女收养人的手续 |
释义 | 一、收养子女收养人的手续 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二、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而对于子女这一概念,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衡量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时,不能仅考虑收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还要考虑在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方面有无抚养教育能力。例如,品德恶劣、患有精神病等不可以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既是为保障养子女的身体健康,也是收养人抚育养子女的前提条件。如果养父母身患传染病,不仅极易将疾病传染给养子女,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更不能履行抚育子女的义务。 (四)年满 30 周岁。法律对收养人的最低年龄作上述规定,是出于对收养关系的性质和生育时间的考虑。 30 周岁以下的人,生育子女的机会尚多,不必急于收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 (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40周岁以上。这一规定是出于伦理道德上的考虑和保护被收养人的需要。 三、非法收养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是怎么样的 (一)符合法定条件但未进行登记而收养的,按一千元的金额征收; (二)无子女但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的金额征收; (三)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收养子女收养人的手续的相关内容。出于对那些被收养人的保护,所以我们国家的法律对于收养人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而且要是成功收养孩子的话,一定要好好的对待人家,千万不能虐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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