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法人怎样解除失信 |
释义 | 一、公司破产法人怎样解除失信 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是针对自然人实施的,企业的法人或者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破产后并不能解除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8、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二、企业破产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破产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破产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破产,股东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那么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来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依法履行了出资的义务之后,对公司的任何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如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了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况时,股东无需承担责任。股东还没有缴纳出资,也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那么在公司破产时,股东要把自己认缴的出资,给公司补充完整。公司股东在行使股东权利的时候,必须要合法,不能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到公司或者是别的股东的利益;不能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否则,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司破产法人怎样解除失信的相关知识,公司破产法人想要解除失信,只能履行完应当履行的判决义务,然后再向相关法院进行申请,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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