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新闻网 一名在当地小有名气的电台主持人利用交友节目和听众对自己身份的信任,将女听众强奸。7月2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主持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经查,被告人张某,系南阳市人民广播电台节目主持人。 2007年4月4日22时许,被告人张某约在电台交友节目中与自己有电话联系的毛某见面,利用毛某对自己主持人身份的信任,将毛某骗至其暂住地,两人先打扑克牌喝白酒,随后被告人张某酒后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毛某发生性关系,至次日早晨才将毛某放出。经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鉴定,毛某的损伤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悔罪态度好,并对受害人积极予以赔偿,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作者:吴红军韩中才)(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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