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缺乏房产证的房东是否能够继续出租房屋 |
释义 | 一、缺乏房产证的房东是否能够继续出租房屋 没有房屋产权证可以出租,需符合一下条件: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房屋出租时,双方只要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签订租房合同。 二、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 房屋不能出租有以下几个情形: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三、房屋出租期限的确定方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出租期限的确定方式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当事人每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的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期限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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