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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释义   一、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四) 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
    
       二、破产申请的撤回是怎样的
    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
    1、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重要期限
    (一)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二)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
    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如果能够正确的行使破产撤销权的话,则可以在破产的过程当中避免债权人的利益被恶意侵害。可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知识,对我们是很有用的,不仅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应用到生活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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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