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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伊川县半坡镇安全事故岂能一赔了之?
释义
    近日,伊川县半坡镇鲁沟村村民向本报反映称,鲁沟村矿藏资源丰富,受利益驱使,非法盗采国家资源现象日益猖獗。山体被挖、树木被毁、耕地被占,盗采后遗留下百米深的大坑等,相关部门却无人问津,因坑内积水太深,近几年已发生多起溺水身亡事故,当地群众称其为“吃人的铝石坑”。
    4月10日凌晨,因鲁沟村村干部鲁某某非法盗采铝矿石,一名工人被砸身亡,事故发生后,鲁某某却将此事故瞒报,高额赔偿死者家属进行私了。
    村干部盗采国家资源 发生安全事故瞒报赔偿私了
    近日,记者赴伊川县半坡镇鲁沟村,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据知情人士介绍,鲁沟村村干部鲁某某受利益驱使,利用职务和与镇政府领导关系密切之便,带头非法盗采国家矿藏资源。4月10日凌晨,鲁某某的铝石坑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因石头滚落,本村一名工人不幸被砸罹难。事故发生后,鲁某某隐瞒未报,高额赔偿死者家属110万元进行私了,并让家属不要对外声张,如果有人来调查,就说死者是因病死亡。为制造假象,鲁某某用鲁沟村委的商务车,将死者的遗体拉至伊川县人民医院。
    据了解,该工人叫鲁轻,现年47岁,系鲁沟村第八生产组村民,记者在鲁沟村了解情况时,村民称,大家都知道“鲁轻在铝石坑出了事并得到高额的赔偿”的事情。
    山体被毁、耕地被占 废弃坑变成了“吃人坑”
    从半坡镇到鲁沟村,曲曲弯弯的山路约有10公里。记者看到,本应青山绿水、树木成林的山体,却被非法盗采者挖得千疮百孔、面目全非,堆积如山的废弃矿渣,占据大量耕地,盗采后遗留下的废弃坑,一个比一个深。在鲁沟村村东头山坡上,大型挖掘机正在忙碌开采,铲车将开采出来的铝矿石装上大型货车,一辆辆装满矿石的货车来回穿梭不停,而一个占地约10亩、被挖百米深的铝石坑紧邻村民住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有村民告诉记者,鲁沟村矿藏资源丰富,但这些资源并没有给当地村民带来财富,却带来了各种危害和一次次致命的灾难。不但大量耕地被占、树木被毁,因开采点紧邻村庄,大型机械昼夜轰鸣,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产生活,而且,近年来,盗采后遗留下的废弃大坑,接连夺去了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让人痛心。 2012年7月,半坡镇何庄村三名10岁儿童在某废弃铝石坑中溺水身亡;2012年10月,与鲁沟村相邻的坡池村村民张甲有坠入废弃的铝石坑身亡;2012年12月,坡池村村民张小红、张利涛被铝石坑废渣掩埋身亡;2013年7月,坡池村8岁的张云吉和7岁的冯云涛落入废弃铝石坑中溺水身亡…… 由此,当地村民称一个个大坑叫“吃人的铝石坑”。
    当地监管部门相互推诿
    为了解上述情况,记者先后来到半坡镇政府、伊川县国土资源局、伊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到一处,工作人员不是称“领导不在”,就是往其他单位推,谁也不愿承担责任和过多解释。
    半坡镇政府卜涛主任称,发生安全事故应该由安监局调查处理,非法盗采应该由国土局调查处理,镇政府没有执法权。
    伊川县国土资源局郭辉主任声称:“有事你去安监局了解,不要在我们这儿了解,也了解不到什么东西。”
    伊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陈永坡局长称,对于4月10日发生的安全事故,12日我们成立了事故核查组,目前,还没有核查结果。因为当地被挖的铝石坑太多,在哪个铝石坑发生的事故,我们都不知道。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文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及时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然而,伊川县半坡镇发生安全事故却隐瞒不报,并高额赔偿进行私了,那么,当地安监部门究竟要核查到何时?盗采后留下的废弃坑,几年来事故频发,上级有关部门能否依法进行查处?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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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