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为交警的定责偏袒对方怎么办 |
释义 |
一、认为交警的定责偏袒对方怎么办 可以提出复核申请的。 派出所在对基本事实调查清楚后,会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以化解纠纷。调解不成的,会告知双方走法律程序解决。如果双方均有损失,最终的处理应根据损失大小、过错程度进行划分。具体流程如下: 把双方请到派出所,分开来询问,通过询问大致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 1、如果双方都没有受伤,教育后就释放了; 2、如果一方有伤,一方没有伤,就把两个人叫到一起,协商一些医疗和赔偿这些善后事宜; 3、把谈话和协商的内容写成笔录,请双方都看过后确认签字; 4、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派出所通知家长前来领人;如果双方都是成年人,教育后释放;如果致人受伤者涉嫌刑事犯罪的,送往看守所羁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二、交警打人怎么处理 交警打人,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殴打、体罚、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三)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摊派或者收取财物的; (四)妨碍执行公务或者违反规定干预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交警强制措施如何处理 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强制措施时,当事人需要按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相应的强制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认为交警的定责偏袒对方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如果交警偏袒对方的话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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