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担保人应该具备哪些方面的能力和条件 |
释义 | 一、反担保人应该具备哪些方面的能力和条件 反担保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必须具备规定的担保资格;企业有效净资产扣除三分之一已对外担保余额不低于反担保金额的二倍;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连续两年盈利;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财产保险。 二、反担保人主体有哪些 反担保人主体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公民、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三、反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反担保人并不是任何责任都要承担,其承担的责任是有范围的,一般应当包括他人在提供担保的范围内代替债务人为债权人清偿债务的相关支出和必要费用,如运费等、他人为为债权人清偿债务的相关支出的利息以及为他人为实现反担保而支出的费用。法律网提醒您,如果他人为债权人清偿债务而支出了不必要的费用或者支出了不合理的费用,反担保人对这些不必要、不合理的费用不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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